loading

申请资格

基本申请资格:

  • 香港注册公司;
  • 永久居民;或者
  • 准予逗留本港不少于七年的香港居民




以往从未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拥有任何专利及未曾获「专利申请资助计划」资助的申请人

个人申请
公司申请
申请人必须为发明的唯一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

该发明的发明人均必须为与申请公司有直接关係的人士,例如东主、股东、董事或职员。

由于本计划旨在资助首次申请专利的公司或人士,因此如申请公司的关联公司 (即( 1 )任何一名大股东(指持有50% 或以上股权的股东)与申请公司的大股东为同一人的公司;或( 2 )没有大股东但其股东与申请公司股东完全相同的公司)曾获本计划资助,则有关申请将不获资助。

其他资格

所有具备资质的科技元素及能作工业应用的功能都具备专利产品和发明均符合申请条件。

外观设计则不会获得资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