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的目的是判断申请人的发明是否有足够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以及从覆盖超过48个国家的专利资料库中检查有关发明是否已被他人注册,从而评审有关发明获颁发明专利的机会。
我们会在收到由申请人递交的已完整填妥的申请表后开始替申请人进行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首先会进行申请人姓名检索以确定申请人是否合乎申请资格(即在递交申请前从未拥有任何专利),然后再作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检索及评审的费用将视乎检索及评审的复杂程度以及是否需要第三方(通常是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提供专利可行性意见而定,不包含第三方专利可行性意见的检索及评审直接费用一般都在港币3,300元至10,200元内完成。
假若专利局的专利检索结果显示有关发明能获颁发明专利的机会不高,申请人可提出其发明与专利局的专利检索报告中列出之现有技术的专利文献的不同之处等相关资料,以索取由第三方提供有关发明能成功获颁发明专利的机会的专利可行性意见。若第三方专利可行性意见仍和专利局的专利检索结果相同(即有关发明能成功获颁发明专利的机会不高),申请人可考虑向另一位专利代理人/专利律师索取进一步的第三方专业意见 (亦是最后一次),以了解该发明是否有合理的机会获得发明专利 。根据本局经验,一份第三方专利可行性意见的费用一般约为港币4,500元起,而检索及评审总费用可为港币15,000元。
在整个专利检索和技术评审过程中,我们会事先通知申请人并在得到申请人的同意后才进行有关检索和评审。检索及评审的所有直接费用要由申请人预先支付,待「资助计划」申请获批准后便可取回检索及评审费的90%。但若果「资助计划」申请不获批准,检索及评审费则须全數由申请人负责。
为使专利检索的结果更准确,申请人必须在「资助申请表」第三部份第3项中「有关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范围」在专利保护范围的基础上作出完整的描述,并以清楚并简要的文字写出发明需要保护的技术特征。请参考在以下注脚中的连结[1]。
[1]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 –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0)
[Link: https://www.cnipa.gov.cn/art/2015/9/2/art_98_28203.html]
“实用新型申请撰写示例(说明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0)
[Link: https://www.cnipa.gov.cn/art/2020/6/5/art_1517_92472.html]
“Regulations under the PCT -Rule 6, The Claims, 6.3 (b)”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11)
[Link: http://www.wipo.int/pct/en/texts/rules/r6.htm#_6_3 ] (英文版,不设有中文版)
“PCT International Search and Preliminary Examination Guidelines, Chapter 5, Section 5.05 ”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2019)
[Link: http://www.wipo.int/pct/en/texts/gdlines.html] (英文版,不设有中文版)